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在各市级评选机构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我省拟推荐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或由负责人签名。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
11月
5日
起到
11月
11日
止。
4.公示联系和受理方式。电话:86465682。
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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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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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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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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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先进集体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