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主责 提升效能 规范流程 强化督导
用扎实的党风廉政教育举措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
杭州市江干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秋萍
2015年,杭州市江干区红十字会党组认真学习省、市两级作风大会和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用过硬的作风切实提升红十字系统公信力”总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红十字会相关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全力打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红十字服务体系,为切实加强红十字系统公信力建设、确保全区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认真履职,贯彻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机制。
年初,根据会机关工作实际,明确由会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机关党支部委员具体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自与每一位机关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分解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推进了“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同时会机关积极巩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按照区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通过民主生活会、党员固定活动日、年度述职述德述廉等形式,党组认真听取机关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通过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从而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效,用风清气正、作风严明的政治生态为红十字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2. 强化学习教育,提升专业水平能力。
会党组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市、区纪委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向,通过专项学习使得全区红十字工作在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纪委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通过学原文、谈感受、比差距、提建议的形式,从正面典型中吸取经验,从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明确自我“善身、修行、立业”方向,使得机关党员干部自觉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和党纪国法红线;参加区纪委组织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业务技能大练兵”专题培训,通过信访举报处理、纪检案件办理、纪检案件监督管理及审理等专题的培训,会机关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以有效提升。
3. 强化公开民主,干部任用公平公正。
严格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从制订方案、具体实施、研究人选以及在任用后的动态了解中,会党组都十分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会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发挥专业特长、树立创先争优的用人导向,认真部署和落实各项措施,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实施,负责具体工作;在选拔过程中,坚持该公示的都公示,该公开的都公开的原则,对于各个步骤都在网上及时公告,方便机关干部及时了解情况和进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通过全程规范运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公示等环节,选拔任用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同志担任中层干部;同时通过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条件设置、评价量化、用人导向等途径,引导会机关工作人员在平时要争当先进,争创一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让中层干部感到更大的责任和压力,从而激发出会机关上下共同奋发进取、争先创优的内在动力。2014年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1名,未收到群众不良反映。
4. 强化制度建设,从严规范各项流程。
结合红十字系统的实际,会党组明确以“打造公开、透明红十字捐赠体系”为切入点,紧扣重点时节、重要时段、重点人员,认真分析目前公众对善款物资使用情况存在顾虑的原因,着重围绕善款物资接收、使用、反馈流程上进行改进和提升,从工作纪律、定期公示制度、拓展公示途径、做好沟通反馈等重点环节进行落实。2014年,会机关修订了《江干区红十字爱心物资申领、管理、发放制度》,修订后的《制度》明确了物资流转程序和各级红十字会的职责;2015年出台了全市首个《江干区红十字会爱心物资义卖管理办法》,通过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爱心物资流转程序得以优化,物资周转效率得以提高;邀请区红十字会社区监督委员会以定期沟通、重点巡查的方式,查找并纠治款物使用方面的问题;每年在区审计局专项审计的基础上主动委托第三方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接收善款进行专项审计,并通过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向公众公示审计结果。通过系列制度、举措的实施,公众对红十字事业的认知度、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5. 强化监督问责,持续推进机关效能。
会党组以问题为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督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把各个问题落实到位,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注重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认真执行上级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报”制度,由会领导对工作人员每日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推进慢、效率不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诫勉、敲打,常态化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有效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进一步严格考勤、财务资金管理使用等制度,严格会务管理,严控制文件简报,坚决杜绝浪费,形成务实、高效的政风;在“双节”、“五一”、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期间,都提前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或通报,明确要求,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有效预防“节日病”不良现象的发生。我会至今未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
二、示范引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会党组书记作为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照中央、省、市、区相关规定要求,带头支持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廉洁自律表率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扎实推进各级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要求。
1. 明确职责、抓总抓纲。
党组书记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首责”意识,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主讲专题党课的形式全面启动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会机关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对《准则》、《条例》修订背景、出台过程、内容解读、个人体会、贯彻要求五个方面的详细的解读,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筹推进。
2. 严以律己,示范引领。
党组书记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纪委相关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立“权力就是服务和责任”的理念,坚持权为民所用,依法用权、谨慎用权,绝不使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集中、敬畏党纪国法、敢于担当;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抵制“酒局、牌局”,严格遵守调研一律不接受宴请,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不攀比,守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自觉做到身清气正,自觉抵御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维护红十字系统的良好形象。
3. 警示先行,督查并进。
以“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采用多种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向机关工作人员传达省、市、区各级纪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全年持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对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通报批评,提升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走过场、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定点定期联系基层、爱心物资规范发放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红十字系统的服务能力和群众对红十字事业的满意度。
对于杭州市江干区红十字会来说,通过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工作既是新的挑战更是新的机遇。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2016年,会党组将在上级红十字会和区委、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用更加优良的作风为我区红十字事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