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红十字会召开三届四次理事会

发布时间:2016-04-26发布者: 浏览量:
 
    4月22日上午,丽水市红十字会召开三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市红十字会理事、理事候选人、社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以及志愿者代表等90余人参加。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戚永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王炜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市红十字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报告、更换(增补)部分理事决议、调整执委会决议、丽水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聘请丽水市委书记史济锡、市长朱晨担任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蔡承俊、市教育局局长何卫宁当选副会长。会议同时举行丽水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心理救援队授旗仪式。
 
 

    2015年,市红十字会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228.66万元,支出使用款物133.19万元;“母婴平安项目”救助外来贫困孕产妇292人,发放救助金39.95万元。在“11·13”里东大救援行动中,红十字会各级组织整合力量与资源,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有效开展救灾救助,全市红十字会合计募集灾区捐款363.1万元、物资19万元。“十二五”期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共培训救护员2.8万人,占户籍人口比例1.08%;普及救护知识16.8万人次,占户籍人口比例6.46%。截止目前,全市加入中华骨髓库的志愿者达到3400多名,累计实现人体器官捐献21例。

    戚永远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市红十字会三届理事会自履职以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开展以“三救三献”为主体的核心业务,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红十字会要以深入开展“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为重大任务和重要契机,把目光聚焦到服务水平上、把行动落实到能力建设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戚永远强调,丽水红十字事业发展要认真找短板,精准补短板。针对整体效能不够突出的短板,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突出公益社会组织定位,推动红十字会服务平台化、品牌化、项目化,建立人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针对服务能力不足的短板,要全面加强核心业务,以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提升救灾能力,坚持“提质扩面”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与知识普及,按照“一县一品”建立筹资救助品牌,加强规范管理、落实褒奖政策,不断扩大“三献”志愿者队伍。针对组织公信力差距的短板,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一方面坚持依法治会、依法兴会,重视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发挥好社会监督委员会作用;另一方面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执行能力,考核内容跟着重点任务走,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销号制,优化考核方案、严肃考核纪律、用好考核结果。针对社会影响力差距的短板,要切实增强社会动员能力,一是重视宣传、懂得宣传,用好传统媒介,拓展新兴传媒,增强宣传实效;二是接触媒体、拥抱媒体,把媒体作为重要资源,建立良好互动关系,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动员社会、集聚资源,搭建有效平台载体,爱心单位、爱心人士的意愿与受助对象、受扶群体的需求对接起来,发挥红十字会桥梁和纽带作用。

    戚永远指出,丽水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心理救援队是以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为基础组建的专业救援队。两支队伍的成立有利于提高红十字会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救护救助等能力建设,也有利于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和发展。对于两支队伍的建设、运行与管理,戚永远强调要积极促发展、着力抓规范。一是行动上多帮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位理事要主动关心,在资金技术上、知识技能上加大支持,促进两支队伍装备配置、能力建设、队伍发展等全面提升。二是责任上讲担当,两支队伍要秉承志愿者服务队的优良传统和奉献情怀,提高素养、增进素质,以实干担当的精神、良好的队伍形象,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三是管理上求规范,要建立完善两支队伍的管理制度,制定行动规则,设置纪律底线和行为红线;两支队伍要自觉接受市红十字会的管理与指导,十分珍惜红十字荣誉,时刻维护红十字形象,在规范运行中不断发展壮大。

    会议还隆重表彰了2015年度为红十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年度综合考评的先进县(市、区)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叶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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