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实现第100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16-06-27发布者: 浏览量:

五年半

捐献肝脏、肾脏等大器官291个,

抢救了近300位重症病人

    6月24日晚上,在甬工作10多年的“新宁波人”,因意外身故,捐献一肝两肾,成为宁波市第100例人体器官捐献者,爱心城市又增添了一份文明的亮色。宁波也成为浙江省首个人体器官捐献达到100例的城市,捐献总量为全省第一。

    “救人生命”是每例捐献者及家人的共同意愿

    2010年12月12日,宁波市作为浙江省3个试点城市之一,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一年后的2011年12月13日晚,“新宁波人”孙永海在家人的帮助下,实现了“如果过世了,就把能用的器官全部捐出去救人生命”的意愿,成为宁波人体器官捐献的先行者。他捐献的一肝两肾双角膜使5人受益,挽救了3人生命,使2人重见光明,也让他的精神成为永恒。

    大爱无声。孙永海走了却留下了爱的种子……

    2012年1月16日凌晨,宁波实现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44岁的云南昭通人杨洪祥无偿捐献一肝两肾3个大器官和一双角膜,挽救了一个肝癌肝硬化患者和两个尿毒症患者的生命,使两位失明的眼疾病人重现光明。

    大爱无疆。新老宁波人开始了传播爱的行动……

    不管是孙永海、杨洪祥和生前登记、身后捐献的鄞州区邱隘镇渔金村老党员陈财龙,感动甬城的“天使奶奶”胡秀芝,还是主动提出捐献的捐献者、身前接受移植身后捐献的捐献者,乃至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就读的宁海桑洲镇女孩周鑫鑫在杭州捐献器官,这些人道捐献者和他们的家人只有一个意愿,那就是救人一命。

    从2011年实现第1例器官捐献,2012年实现第16例,2013年11例,2014年25例,2015年30例,2016年半年17例的100例器官捐献,其中男性79人,女性21人;市民16人,外地来甬务工人员84人;年龄最小的出生只29天、最大的66岁。目前,宁波还拥有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900多人,其中80%以上为本省、市爱心人士,职业分布有自由职业者、医务人员、工人农民、企业白领、公务员、教师、记者、学生、无业、退休等,这不仅体现了宁波人对待生命的价值理念已超越了传统的生死禁忌,超越了时代局限,更有意义的是展示了宁波人在现代文明素养下的人性光辉和精神境界。

    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王辉忠先后二次为器官捐献感人事迹作出批示。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刘奇等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分别批示称赞器官捐献是时代精神和大爱情怀的体现,展现了新老宁波人美好的心灵,续写了文明宁波的爱心篇章。

    器官捐献的人道精神链接成大爱接力

    五年前,第一例宁波器官捐献通过媒体传播,包括央视《今日说法》专程到宁波专题拍摄的深层报道,孙永海及家人的大爱善举着实感动了甬城和冰城两地的市民。

    《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宁波电台等本地媒体和驻甬的国家级、省级媒体联动了起来,接着是更高层面的新华社消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的连日报道……,以及央视《今日说法》专题报道,孙永海的大爱善举感动了整个中国。

    中国宁波网与哈尔滨新闻网又把甬城与哈市的网民互动起来,助人为乐、博爱奉献的精神再次汇聚全社会向善的道德力量。在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上不时跳出大爱的回音:“孙永海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意义。”“身后捐器官给急需的人,我会的!

    孙永海大儿子孙明星传承父亲的大爱情怀,几年来无偿献血6000多毫升,他说:如果我以后去世了,也要把自己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

    孙永海这位东北汉子及家人的义举在宁波引起强烈反响,被感动的新老宁波人踊跃加入人道捐献的行列。孙永海实施器官捐献的鄞州第二医院举行第9届肾友会,已接受移植和等待肾移植的朋友及其家属们从四面八方汇聚在一起参加活动,演释了一场爱心接力感人情景。湖北籍土家族“新宁波人”梁国华在海曙一家制衣公司做电工,他携妻并带着一儿一女赶到现场,夫妻俩双双填写了《自愿书》,他们在可移植的器官捐献栏上都打了勾。梁国华动情地说:“是宁波人的爱心治好了我的肾病,使我们一家四口能在宁波幸福生活。我们要成为宁波爱心的一份子。”时任宁波市鄞州二院院长、市器官移植医学分会主委姚许平向广大医务工作者发起倡议:身后,要像孙永海一样捐出有用的器官。

    现场80份沉甸甸的爱心,一下刷新了宁波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的记录——登记人数达到112人。

    杨洪祥捐献器官后的2月15日,由《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经济时报》、云南电视台、昭通电视台等13家云南主流媒体组成的专题报道组,不远千里来到宁波,接着专程来到杨洪祥工作生活多年的宁海,实地采访杨洪祥事迹,对杨洪祥生前生活工作情况和器官捐献过程等进行了详细深入的采访,全面采集了杨洪祥在第二故乡的工作生活,尤其是在宁海的大爱轨道。杨洪祥作为务工人员的代表,他的大义大爱体现了新时期人道的精神,感动了宁波和昭通两地人民,也开创了两地人体器官捐献人道工作的新局面。

    生活在爱心城市就会被向善的力量感染,这种大爱善举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的生动体现。

    连接死亡与新生桥梁的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红十字会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不仅仅是宣传登记、见证缅怀、人道关怀,规范捐献的手续和程序,还善于用“人道”的理念和力量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健康发展。宁波市红十字会深层挖掘了在宁波生活、工作,特别是遇到困难时刻得到过热心帮助,“宁波爱心”感染的新、老宁波人,以及新、老宁波人为“宁波爱心”增添新涵量的爱心事例,让捐献者的生命在宁波延续,让捐献者和他们家人的大爱精神同时感动宁波这座爱心城市。

    与之同时,宁波市红十字会着力抓好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

    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而没有协调员就没有每一例器官捐献工作的成功。为了挽救更多的生命,抓好协调员队伍建设,通过协调员挖掘潜在捐献者,动员患者家属能够接受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的理念,这是器官捐献万里长城的第一步。协调员是一份充满了矛盾、又异常艰辛的工作,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辗转于各个医院的ICU(重症监护病房),遇到符合条件的患者的,要一次次地向家属宣传器官捐献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政策,一遍遍去确认是否愿意在患者去世后捐献器官。那时候,可能患者在呼吸机的帮助下还未停止呼吸和心跳;很多时候,他们得到的是家属的不理解和拒绝,三分之二的动员工作最后都是失败的。但对于协调员来说,工作时间没有白天和黑夜之分,没有工作日和休息日之分;工作地点也没有省内省外之分,为了完备捐献程序,协调员还要翻山越岭赶到捐献者家中征得家属签字同意。

    他们珍惜每一个生命,不放弃每一个垂危生命的救治,为挽救更多的器官衰竭患者,为了尽早地和患者家属接触沟通,为了及时获得相关的法律文书等等,他们随时准备在任何时间、任何需要的地方做任何需要做的事。他们也更加珍爱每一份爱心,对待捐献者及捐献者家属,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每一例捐献他们买寿衣、联系殡仪馆、举办遗体告别会等等,帮他们料理好所有的后事。

    “目送着一部分人生命终结同时,又给另一部分人送去新生的希望”,这就是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一群连接死亡与新生的桥梁的人的真实写照。

    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项目及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团体先后被市政府评为“宁波慈善奖”。

    红十字会着力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人道工作

    市红十字会还从五方面入手推进器官捐献的工作:一是不断完善组织体系。由市红十字会、市卫计部门联合组建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明确了红十字会、卫计部门、移植医院的职责分工。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公开登记电话,开展宣传动员、报名登记等工作,还将相关工作触角已经延伸到社区、居委会,方便了市民登记献爱心。同时,建立和加强器官捐献评估专家、协调员队伍、信息员队伍。目前全市有34名经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培训考核认证的器官捐献评估专家,负责承担器官捐献的评估、死亡判定等工作;拥有12名经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管理中心培训考核认证的协调员,负责潜在器官捐献者的宣传动员,全程参与完成每例器官捐献相关工作;建立了全市二甲以上综合医院重症监护室、急诊科室负责人等组成的器官捐献信息员队伍,负责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上报转介等工作。

    二是积极优化捐献政策。根据“政府投入、医院支持、社会募集、受益者捐献”的原则建立市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筹集社会捐款310万元。市红会又向财政争取每年设立165万元生命关爱资金,用于器官捐献者家庭救助及器官捐献工作事业发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市县两级先后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争取了彩票公益金或人道救助专项资金,为器官捐献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目前每一例捐献除了市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的救助外,当地红十字会也都配套了金额不等的救助。为提高器官捐献的社会关注度,市红十字会、市财政、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人体器官捐献者丧葬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人体器官捐献者丧葬服务纳入本地居民优惠政策范围,享受本地的惠民政策。

    三是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政策法律要求严,涉及部门单位多,专业技术强、协调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在开展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生命至上、依法捐献、自愿无偿”原则,严格捐献程序、严格规范流程。全市范围内所有捐献的器官都通过国家卫计委的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严格评估工作管理,将患者生命权、治疗权放在首位,以主管医生为基础,坚持院、省二级评估,组长审核制度等。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鄞州区第二医院两家移植医院每年都通过了国家卫计委对全国169家器官移植医院关于《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执法检查。

    四是切实注重人文关怀。目前,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已纳入各级红十字会日常慰问的重点人群。各地建立了捐献者困难家庭长期回访机制,市县两级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爱捐献者家庭子女,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子女助学方面的问题等。今年5月8号,市红十字会“博爱甬城”APP上线,器官捐献家庭子女助学项目是3个首批上线项目之一,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收到善款1万5千多元。全市累计对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款物达662万元(其中市本级人道救助560万元)。每年清明前夕,市县都组织器官捐献志愿者、捐献者家属、部分受体、协调员等,在镇海大同公墓遗体捐献纪念陵园,举行对捐献者的缅怀祭奠活动。

    五是持续加强社会宣传。当前,社会公众对器官捐献重要意义普遍认识不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为改变这种现状,进一步普及捐献知识、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知晓率,除开展院内医务人员的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外,还注重社会宣传。每年通过印制大量的宣传折页、海报,在社区、学校建立宣传专栏,录制公益广告在宁波电视台、地铁等定时或滚动播放,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人类医学领域重大成果之一,给许多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患者带来了治愈的希望,挽救了成千上万个患者的生命。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国,每年约有30万名患者等待器官移植,但只有1万名患者实施了移植手术,供求矛盾非常严峻。从劝捐到主动捐献,宁波的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有了质的飞跃。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十分宝贵的器官资源却往往随着生命的逝去而化为灰烬。源于观念的阻力重重,“落叶归根”等传统观念与习俗的压力很大。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新老宁波市民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期待着多方合力让更多的捐献者的器官成为传递生命的珍贵礼物!(张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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