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医疗急救是一项“与生命赛跑”的重要民生工程。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9月2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该《条例》有关情况。


近年来,浙江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快速发展,急救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急救网络不断健全,急救数字化建设成效显著,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但也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制约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了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法律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浙江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制定出台此《条例》。
坚持公益属性,明确政府职责
《条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这一定位,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红十字会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职责,突出政府主导作用,理顺和完善体制机制;
强化规划引领,合理布局急救站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要求建设具备生物防控要求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能力的急救点,要求建立应对化工园区灾害、海上事故等医疗救治与转运工作协调机制;
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院前医疗急救经费保障机制,将急救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其他医疗机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并明确救护车通行收费公路、收费桥梁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维护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稳定,建立健全急救医师、急救护士在职称评聘和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激励保障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急救调度员、急救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
坚持快速高效响应,规范急救服务
《条例》围绕健全院前医疗急救快速高效响应机制,强化急救服务的规范管理。
规定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急危重症病种指导目录;
规定急救中心、急救站实行二十四小时值守制度,接到急救呼叫信息后应当立即发出调度指令,不得拒绝、推诿或者延误;
规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将患者送往相应医院救治,同时兼顾患者或者其近亲属送院选择权;
规定建立院前与院内医疗救治联动机制,加强院前、院内急救衔接,畅通急救绿色生命通道;
为保障救治责任落实,明确规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为保障救护车优先通行,规定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的限制,并明确其他车辆、行人的让行义务。
为了保障“120”通讯网络畅通,《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拨打急救呼叫号码、占用急救呼叫线路或者谎报急救信息。
倡导人人急救,强化保障协作
在急救医师到达前,只有学会自救互救才能用好4分钟黄金抢救时间,做好第一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提高心脏骤停等患者的生存机会。《条例》多措并举,推动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让群众会救、愿救、敢救、能救。
规定加强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鼓励公民个人学习急救知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将急救知识和技能纳入教学内容,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规定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警察、辅警、消防救援人员、公交车驾驶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基层网格员等群体进行急救培训;
鼓励快递企业等经营者对快递、外卖、城市配送、保安等从业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学员进行急救培训。
同时还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为了加强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的配置和使用宣传,规定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按照规定配置AED等急救设施设备和相应药品,并在显著位置通过醒目方式告知急救设施设备的投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为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急救能力,营造人人参与急救的良好社会氛围,《条例》还对媒体开展急救知识公益宣传等作了规定。
体现浙江特色,注重制度创新
《条例》坚持与民意同步、与时代同向、与改革同频,针对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等地区院前医疗急救、急救信息共享、院前院内医疗救治联动衔接、急救调度员队伍不稳定、急救点与消防救援站融合建设、残疾人和老年人急救呼叫、无人机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总结浙江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数字浙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着力以制度创新破解实践难题。
法治日报记者:这部法规是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的小切口立法。如何让小切口发挥出大作用,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是如何考虑和把握的?

田梦海介绍,立法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条例》明晰了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理顺急救中心、急救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促进有关方面协同配合,确保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有效运行、有序发展。推动与长三角区域以及其他相邻省、市建立院前医疗急救协同机制,建立应对化工园区灾害、海上事故等医疗救治与转运工作协调机制。
《条例》从浙江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实际出发,针对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政策保障力度不足、急救人才队伍不够稳定、急救站点设置有待完善、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率不高等问题,对科学规划布局急救站点、健全急救体系、完善急救管理、促进社会参与、加强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规定,以“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方式解决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可操作性强,管用实用。
《条例》从浙江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实际出发,作出了一些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新规定。
例如,针对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等地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无法有效覆盖的问题,建立健全巡回诊疗车(船)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制度。
规定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浙里急救”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精准施救。
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的院前医疗急救,引导和支持残疾人、老年人等家庭安装无障碍急救呼叫设施。
针对急救调度员队伍不稳定问题,明确急救调度员的薪酬待遇参照上年度所在设区的市规模以上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合理确定。
此外,还就推进急救点与消防救援站融合建设,推进无人机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应用,强化近海海域院前医疗急救保障等方面作了一些创新规定。
今日浙江记者:院前急救工作大家还是比较关心的。能否介绍一下浙江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下一步如何把院前急救工作做得更好,有哪些具体的工作举措?

俞新乐说,浙江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省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
当前,全省配有救护车2450辆。在过去的一年,全省120电话呼入总量达到474万次,其中救护车出车145万次,120电话平均摘机用时缩短到2.33秒,救护车平均受理派车用时缩短到47秒,各项指标都显著优于国家的目标值。
目前全省总共建有74家急救中心(站),省政府连续两年把自动体外除颤仪的配备列入到了民生实事。其中2024年全省新增配置13371台,在这个基础上,2025年又要新增配置3000台,人均AED配置数量处于全国各省域的领先水平。
以“浙里急救”为核心应用赋能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大大提升了院前医疗急救的效率。2024年,全省院外心脏骤停复苏成功达到了994例,成功率每年都在提高,浙江在院外心脏骤停复苏的成功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急救站(点),推进城市地区“10分钟急救圈”、农村地区“12分钟急救圈”的建设。结合山区海岛实际,推进“固定+流动”的急救服务模式。推动急救点融合建设。探索低空飞行器在院前急救领域的应用,构建多方位、立体化急救服务网络。
这次《条例》在保障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稳定和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制订了专门条款,要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加大院前医疗急救医师、护士、调度员等辅助人员保障力度,加强专业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医疗救护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优化完善人员招聘、薪酬待遇等制度,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增强职业吸引力。
加强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和急救技能培训,推进社会侧救护力量建设,壮大急救志愿者队伍,大力推动急救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在全社会营造愿救、敢救、会救的良好氛围。
潮新闻记者:红十字会可以说是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力量。能否介绍一下,在院前急救方面如何发挥出更大作用,省红十字会有哪些具体做法?

黄元龙说,主要聚焦两个方面:“教大家怎么救”,从“量”上解决“有人会救”的问题;“提升培训质量”,从“质”上解决“有人能救”“有人敢救”的问题。
教大家怎么救,关键是把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做得更广、技能更实用。2021年10月,省委、省政府专门发文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应急救护体系。浙江各级红十字会会同卫健部门,对交通运输、公安、应急、消防救援等行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让他们成为“移动的急救侠”。全省已累计培训应急救护持证人员518万余名、达到户籍人口的10%,领先全国。
在“提升培训质量”方面,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应急救护员培训“教考分离”改革;在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了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或服务点,让社会公众就近就便学习、巩固应急救护技能;注重教学中的实战演练,让大家在模拟的真实场景里练出手感、练出胆量。
随着“会救”“敢救”的人越来越多,浙江现场成功施救的案例不断涌现,在全国处于领先的地位,今年已超过230例。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法规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继续实施“救在身边”专项行动,进一步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扩大应急救护培训的覆盖面。
全面推行“急救侠”模式,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社区都有“急救侠”,努力做到“救在身边”。
总结推广杭州市实施中央文明委基层联系点的“快一点 救在身边”项目、绍兴市实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应急救护工作改革试点,以及杭州市临安区“急救‘临’距离”、衢州市“衢红快救”等经验做法,加强部门协同,提高应急救护效率。
探索实施数字化手段,实现“急救侠”与120指挥中心的联动。

FM93浙江交通之声记者:数智赋能被写进新出台的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中。如何借助数智赋能把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得更好,浙江会怎么做?
俞新乐答,将围绕怎么救得更快、怎么救得更好,如何让急救服务更优三个方面,进一步创新谋划多跨场景的应用,通过数字赋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推进救护车到达前多跨协同场景应用开发,依托120急救调度系统,实现调度员与现场急救志愿者、患者家属等人员联动,推广视频在线指导和急救操作视频短信推送服务,让现场人员第一时间得到专业指导,推动专业医疗急救服务前移,为患者争取更多急救黄金时间。
升级“浙里急救”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实现急救人员及时掌握患者既往诊疗信息,为病情判断和精准施救提供支撑。建立远程会诊加强专家救治指导,并将血压、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信息实时推送目的地医疗机构,预先做好院内抢救准备,提升急危重症的抢救成功率。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动,打通生命快速通道,实现应急救援快速响应。
依托“浙里急救”平台数据,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群众的满意度评价、诊疗信息的反馈以及重症患者救治情况的随访等相关工作,让救治工作实现闭环,不断地提升救治的效率。
杭州日报记者:从网络上经常能见到,热心市民参与急救并且成功的案例。请问在提高社会参与度方面,省里有哪些举措?
俞新乐介绍,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高标准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AED项目,在交通枢纽、学校、商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置AED,实现全省每10万人配置AED达到45台以上,加快推动AED配置向住宅小区延伸,进一步提高群众身边院前急救资源的可及性。
持续推进急救培训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将急救知识和技能纳入教学内容,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专业特点的急救知识教育和急救演练。鼓励机动车驾驶学员、快递员、安保人员等参加急救培训。
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救护,对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社会公众实施紧急救护,符合见义勇为奖励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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