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王辉忠副书记在省红十字会报送的《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全面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有关情况的通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后,省红十字会专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立即向全省各设区市红十字会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红十字会系统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王辉忠副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红十字会,迅速组织好批示精神的汇报、传达和学习。按照讲纪律、守规矩的要求,迅速将王辉忠副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原原本本地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一次汇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好批示精神。同时,结合红十字会理事会和年终工作总结、年初工作部署,将省委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无比关心、对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的充分肯定和褒奖鼓励、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要求和殷切期望,及时传达到每一位红十字会理事、专兼职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
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制定贯彻意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各项要求。通知指出,自2012年12月省委、省政府《意见》)印发以来,全省已有10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制定出台了当地的贯彻落实意见,有力地推动了红十字事业发展。但是,至今仍有个别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尚未制定出台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各地以此次贯彻落实王辉忠副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快工作步伐和进度,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意见》各项要求。
通知特别强调,各地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面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认真对照《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全面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有关情况的通报》内容和要求,紧紧抓住理顺管理体制这个牛鼻子,落实责任人、排出时间表、明确工作方案。尚未完全理顺管理体制的市、县(市、区)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意见》提出的有机构、有常务副会长和专职工作人员、经费纳入财政一级预算,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四有一独立”的要求,争取尽早全面理顺管理体制,配齐红十字会领导班子,配强红十字会一把手。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设区市红十字会,要尽早建立党组。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红十字会全面把握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配合做好省委督查准备工作。各设区市红十字会要以省委专项督查为契机,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对本地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对照检查,突出支持依法履职、增强救助实力、促进公开透明、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发展环境、加强红十字会工作领导等重点方面,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和完善整改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