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红十字会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3-28发布者: 浏览量:

近日,宁波市红十字会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许伯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监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委书记易炼红调研省级群团组织时的讲话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浙江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等。

会议表决通过届中调整监事长,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徐善燧任市红十字会监事、监事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市红十字会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工作报告》,研究了监事会2023年工作安排等。

会议指出,2022年,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在党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红十字会法和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围绕会中心任务,以推动红十字工作高效运转、公开透明,有效防范风险,提升组织公信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监督工作,着力完善组织体系,发挥了监事会在市红十字会治理结构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红十字会奋力推进监事会工作规范化运行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监事会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监事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会党组的统一领导和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市红十字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大力开展红十字会透明度建设和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能力,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建设“阳光红会”,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努力为我市打造市域样板、争创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奋力走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前列贡献红十字力量。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正确监督方向。坚持党对监事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在会党组领导下谋划和推进监督工作。

二要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履职。按照省红十字会出台的监督制度体系,结合我市实际,逐步推进建立以监事会工作规则为基础,科学严谨、切实可行、运转高效的监事会配套工作制度,加快监事会规范化、科学化运行步伐。

三要推进透明指数建设,积极打造“阳光红会”。进一步丰富监督渠道和工作载体,接受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聚焦网络众筹公益项目监督。深化红十字会透明度建设试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与捐赠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四要规范操作工作流程,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根据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监督工作操作流程(试行)》要求,认真抓好执行落实。坚持“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问效”一体推进,着重对重大决策、重要制度、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和大额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做好日常监督。

五要聚焦重点工作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全系统重点开展省、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生命教育开展情况、红十字(会)冠名医疗机构管理情况等专项监督,开展红十字服务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专项检查督导。

六要强化监督能力建设,完善组织运行体系。贯彻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按照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年”活动要求,开展监事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监事要监事”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为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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