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红十字系统融入政府应急工作体系的优势业务。吴兴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经人大代表票决,已连续5年列入区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使普及应急救护常识,提高群众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摸索了一些培训经验,探索了一些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运行模式。
一、高度重视,将应急救护培训列入区民生实事项目。
区委区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一是列入区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吴兴区已连续5年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每年1.5万人)列入区民生十大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之中。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救护培训、应急避险宣传教育等方面都作相应规定,并把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列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作为一种长效机制持久地开展。
二是列入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将红十字会开展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作为区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工作实绩和“一把手”工作的一项考核内容,使基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装在领导心里,行在领导过问,形成强大的推动力。
三是列入区人大、政协年度视察计划。区人大、政协每年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列入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计划之中,以法律的形式确保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开展并要求有关部门、行业和人员接受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护培训,使之成为人大监督、政协视察的一项内容。
二、深入群众,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宣传活动。
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与社会各界的认知密切相关,对此,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加大宣传力度,着眼于不同人群,开展特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参与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选择适当的方式。通过群众易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针对特定人群的免费体检、公益性的宣讲、符合各类人群的宣传折页等,走上街头、走入家庭和单位宣传传播应急救护常识,说明参加救护培训的重要意义,使群众由“要我培训”转变为“我要培训”。
二是抓住有利时机。一方面,区红十字会主动与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联动,联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让群众直接感受应急救护培训的重要性,激发群众的参与意识;另一方面,抓住各类各种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有利时机,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救护常识宣传板、组织志愿者培训并参与服务等方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积极性。
三是拓展宣传途径。利用新闻媒体和区红十字会网站等,宣传报道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对于救护、家庭人员危情处理的重要意义、尤其是突出身边红十字志愿者的先进事迹,提高社会各界对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认知度。
三、打造特色品牌,努力提升救护培训质量和效果。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以红十字法和章程为依据,严格规范各项制度和职责,建立起标准统一、要求具体、责任明确、任务清晰、符合基层实际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机制,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抓好教学要素,夯实救护培训基础。(1)选优热心红十字事业、有奉献精神,通过业务知识考核的人员担任救护师资。(2)培训过程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培训教材(PPT)、统一教学大纲和课时、统一质量考核标准、统一发证。(3)控制办班听课人数,为确保授课质量和效果,救护员培训一般每班不超过50人,普及性培训每班不超过100人。(4)做好学员信息采录,课前先登记,采取实名签到,课后点名,考前核对学员信息。(5)加强培训全过程控制,建立培训过程与效果评价的信息反馈机制,使培训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是拓宽教学模式,实行“开门”培训。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不同于其他教学,是一种具有感受、体验、参与特征的实践教学,我区主要采取“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的“五进”形式开展。红十字救护培训采取课堂培训与课外复训相结合、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着重增加以情景模拟等实践化教学活动;增强与合作部门、行业及单位之间在培养救护员方面的需求认同,实现红十字文化和部门、行业文化的有机融合,使应急救护培训成为我区红十字工作的一张响亮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