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红十字会举行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5-11-09发布者: 浏览量:
    11月3日,富阳区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举行,审议通过了《富阳区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工作报告》、《富阳区红十字会2014.01-2015.10捐献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报告》。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孙洁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第六次代表大会以来,富阳红十字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认可。2014年,富阳区被评定为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区红十字会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红十字会授予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被浙江省红十字会授予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组织工作先进集体;被杭州市红十字会评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应急救护培训)先进集体。

    据了解,目前,全区累积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2047人, 8人9次成功实现捐献;2014年、2015年,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列入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作,每年培训12000人次以上;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区红十字会共接受捐赠款物收入978.15万元,使用捐赠款物992.99万元。

    2016年,全区红十字会工作将以贯彻各级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为主线,坚持依法兴会、坚持深化改革、坚持践行使命,做精做强核心业务,在服务大局,当好助手中充分彰显红十字会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描绘“富裕阳光的富春山居图”,实现“富阳梦”作出积极贡献。

    孙洁对富阳红十字会工作近两年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3点要求。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富阳社会经济发展。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利用自身特色和优势,加强沟通联谊,积极建言献策;二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完善红十字会工作的体制机制。区红十字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充满生机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红十字会的自身建设;三是依法治会、依法兴会,提升红十字会的能力水平。要严格遵守《红十字会法》等相关规定,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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