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 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根据《国务院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浙江省、嘉兴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红十字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近年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坚持以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在参与人道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形势任务变化,人民群众人道需求日益增多,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要求。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工作,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有利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广泛传播人道理念,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凝聚各方力量,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作用,加快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建设。
《意见》强调,要积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人道救助水平;进一步大力实施红十字关爱生命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进一步开展红十字民间交往活动。
《意见》提出,要重视红十字会组织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二是加强红十字会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要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一是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二是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三是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要切实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政策扶持;三是加强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建设。
意见的出台将对市红十字事业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