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60年党龄的冯贤棣捐献遗体

发布时间:2016-02-29发布者: 浏览量:
    近日,80岁的冯贤棣老人完成了他此生最后的心愿,安祥地走了。按照他生前的嘱托,他的遗体将捐献给浙江大学医学院用于医学教学和研究。3年后,按照家属意愿,浙大医学院会将他的骨灰归还给家属,而冯贤棣的名字,也将永远铭刻在位于浙大医学院的“无语良师纪念碑”上。

    冯贤棣家住拱墅区半山街道杭钢南苑社区,杭钢集团退休工人,是个有着60年党龄的老党员。他生前就常做好事,单位里有加工资的机会,他都让给别人。退休后,他积极参加社区活动,熟悉他的社工小潘说:“年前他还来社区跟我们打招呼,说回老家走亲戚,没想到是最后一面……”

    早在2010年,冯贤棣就萌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一开始四个女儿都无法接受。在传统观念里,捐献遗体就是任人“千刀万剐”。“谁不希望自己家人过世后能够‘完完整整’地走呢?”

    面对家人的阻拦与质疑,老人找来社区干部,一起做起了大家的思想工作,“你不捐,他不捐,就没有人去捐了。”学医的外孙首先支持外公,因为医学生需要遗体做实验,才能成长为合格的医生。渐渐地,家人也理解了冯老的用心,觉得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2012年,冯贤棣把遗体捐献的意愿写进遗嘱,也获得了女儿们的一致支持。

    2月4日,冯贤棣老人去台州临海过年时,突发脑出血,与世长辞。家属强忍悲痛,按照他生前意愿,将其遗体捐献给浙江大学医学院,同时将其角膜捐献给温州医科大学眼库。

    2月26日,拱墅区红十字会看望冯贤棣老人家属,向其家人表达了对捐献者的崇高敬意:“这种精神非常高尚,充分体现了人道、博爱和奉献。”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利在当代的崇高公益事业。近两年来,拱墅区实现遗体捐献6例,角膜捐献1例。2015年,杭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生命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79号),完善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缅怀纪念和困难家庭人道救助等社会褒奖激励政策。有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意愿的市民,可以到区红十字会进行了解和登记。(徐笑余)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