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浙江省殡葬协会、宁波市县两级红十字会、镇海区民政局、镇海大同公墓总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在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举行“生命永恒·大爱无疆---宁波市器官(角膜)、遗体捐献公祭活动”。捐献者家属、市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和移植医院代表,以及来自全市社会各界百余位爱心人士参加祭奠活动。
司仪深沉宣布活动开始。志愿者代表向捐献者纪念碑敬献花篮,全体人员向人道捐献者行三鞠躬默哀,并瞻仰了纪念墙上捐献者的生平遗像,表达对人道捐献者的深切怀念与哀思,志愿者代表还宣读了《器官捐献倡议书》。生平铭刻在纪念碑上的捐献者,他们是器官(角膜)、遗体捐献的先行者,他们身体力行倡导了无私奉献、珍爱生命,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他们中有全市首例器官捐献者新宁波人孙永海、有首例生前登记身后捐献的老党员陈财龙、有被网友尊称为“天使奶奶”的胡秀芝等,他们生前服务在各行各业,他们或许很普通,但他们都选择了身后给别人留下一份生命礼物的大爱善举,他们用点燃他人新的生命与光明的方式,展现了人性中最耀眼的光辉,同时也成就了他们不平凡的人生。
没有捐献就没有移植,也就空白了人类文明的标志。正因为有了宁波人悠远的人道情结,正因为有了人道捐献者的大爱奉献,正因为有了红十字捐献志愿者的博爱之举,从而开创了宁波人道捐献事业,推动了宁波医学事业的发展和器官、角膜移植技术的进步。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医学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之一,器官、角膜移植使越来越多的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重生,使角膜致盲患者重现光明。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己任,长期致力于器官(角膜)、遗体捐献事业,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的热情支持。到目前为止,宁波全市已登记器官(角膜)、遗体捐献志愿者1857人(其中器官捐献登记700多人、角膜捐献登记591人、遗体捐献登记566人),实现器官捐献90例、角膜捐献110例、遗体捐献62例,实现捐献累计262人。
宁波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巡视员周枝法参加活动并讲话,他代表大家向所有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及其家属的大爱无私精神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器官(角膜)、遗体捐献工作者、志愿者,以及长期支持器官(角膜)、遗体捐献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说,2003年,市人大颁布实施了《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为宁波的遗体角膜捐献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2008年,市政府出资,在镇海大同公墓建造了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和宁波市眼科医院分别设立了遗体及角膜接收站,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鄞州区第二医院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已被国家卫计委核定为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移植医院。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器官角膜捐献志愿服务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同时,还涌现了许多捐献者及其家属的爱心故事,他们的感人事迹传递了积极向善的社会正能量!每年在清明时节,红十字会都会组织缅怀祭奠活动,纪念人道捐献的先行者,就是要进一步宣传人道捐献的高尚行为,弘扬人道捐献的大爱精神,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人道捐献志愿者行列中来,生生不息延续爱心,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文明风尚。
清明期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医务单位及爱心人士以不同的方式,纷纷为人道捐献者祈福。 (张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