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红十字会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学习研讨慈善法

发布时间:2016-03-28发布者: 浏览量:
    3月25日下午,舟山市红十字会召开会党组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学习会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学习研讨慈善法。学习会由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陆意主持和中心发言。陆意常务副会长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对会议审议通过的慈善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她表示:这次全国“两会”是上承“十二五”、下启“十三五”的一次盛会,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在这次全国的“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先是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然后到6个团组与代表委员共商国是,就“十三五”的形势与任务、改革与创新、重点与关键、战略与战术等重大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指明了方向,鼓舞了人心,凝聚了力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慈善法,有利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集中民智、凝聚共识,将中国共产党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主张和人民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慈善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陆意常务副会长强调,会机关全体同志要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引领、行动指南和巨大动力;要认真学习领会慈善法的内容、理清慈善法和红十字会法的关系、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和慈善法;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新区建设中心工作和“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红会干部既要树立优势意识、更要增强短板意识,全力推进红十字工作的开展。 

    会党组其他成员及会机关其他全体同志参加了学习会,并对即将颁布实施的慈善法发表了各自的见解和看法。会议还对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舟山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进行了传达学习。(龚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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