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丽水市红十字会组织召开2016年全市红十字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蔡承俊,副会长胡美芳,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组长陆咸玲,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以及会机关中层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秘书长叶新敏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15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作出部署。会上,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责任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指出,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依法治会,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推进“三救三献”核心业务中作出了可喜的成绩。市红十字会党组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教育、明确“一岗双责”、 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陆咸玲组长对2016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抓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落实好从严治党的责任。负责纪检监察的领导要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从“明责、尽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要抓学习教育,严守党的“六大纪律”。要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为抓手,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抓监督检查,严防作风玩疾的可能反弹。要紧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年节假期,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规定、六项严禁落到实处;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要利用网络媒体的平台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四要抓制度完善,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健全各项制度,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各个领域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五要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的干部队伍。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要求,落实好专人,理顺关系,找准定位。
结合当前开展的“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党组书记、副会长蔡承俊围绕市委史济锡书记在动员会上讲到的“评价一个好干部要以四个有为标准,这就是‘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就“我市红十字干部应该有什么样的新担当”谈了三方面感悟和体会。一是要加强修养,锻造品格,做一个对党绝对忠诚的践行者。“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忠诚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前提,是党思想作风建设的核心要求,也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素养,全市红十字会系统领导干部无论在什么地方、在什么岗位,都要站稳立场,经得起任何考验。二是要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做红十字事业的开拓者。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结合红十字工作特点和总会、省红十字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建设一支想担当、敢担当、能担当的干部队伍,实现全市红十字工作在破解难题能力、救灾救助水平、服务民生能力、社会影响力、救护站建设以及干部队伍战斗力等方面实现大提升。三是要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做优秀红十字会的带头人。各级红十字会领导要带头履行工作职责,带头搞好廉洁自律,带头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领导班子要自觉做勤政务实的带头人,班子是团队的领导核心,班子团结是事业发展的基础,维护班子的团结,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和团队的战斗力,才能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良性发展。
会议还围绕2016年县(市、区)红十字工作举证扣分和重点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进行热烈的讨论,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纷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叶青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