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者江伟龙的遗体在6月19日火化,他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的生命却因器官捐献,而继续在世间延续。
6月20日下午,缙云县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器官捐献协调员给江伟龙的家属颁发了中国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和生命之光奖章,红十字会陈丽副会长对其无私奉献救助他人生命的善举再次表示肯定和感谢,鼓励他们积极面对新生活,坚强地生活下去。
4月22日,在缙云县双龙山岭背路段,39岁的江伟龙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重伤,虽全力抢救,病情仍无法逆转。其家人在悲痛万分的时刻毅然做出重大决定:无偿捐献器官,帮助其他急需器官移植延续生命的人。这是自全面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缙云县实现的第三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江伟龙一家能在悲痛时刻打破传统的观念,成就大爱,这份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的敬佩。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捐献器官仍然是一件让许多人难以接受的事情。生命因短暂而珍贵,生命因奉献而美丽。希望传统观念能慢慢转变,少一些非议,少一些冷眼旁观,营造出尊重捐献者的社会氛围,并号召更多人加入捐献志愿者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