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中共庆元县委正式发文《中共庆元县委、庆元县政府关于命名第四届庆元县道德模范的决定》(庆委发〔2016〕92号),同时将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而庆元县第二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蒋烨芳就是第四届庆元县道德模范中的一位。
蒋烨芳,庆元县财税局一名普通干部,于2006年成为了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那年她才23岁,希望有一天能遇到“有缘人”,并帮助他或她。终于,十年等待,只为这一天,于2016年2月意外地收到“可捐献”通知,并于5月9日,她成功捐献了造血干细胞,终完成了10年夙愿。“所采集的造血干细胞血液当天就会输入到患者的体内,希望这些干细胞像种子一样生根发芽,造出健康的血液。”蒋烨芳采集完造血干细胞后说。而完成捐献后的她,经过短暂的休息后,又回到工作岗位。“虽然以后不太可能有机会再次捐献造血干细胞了,但在体质允许的情况下,我还会以其他方式继续帮助别人。” 蒋烨芳说,她希望越来越多有能力的人能够“入库”,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庆元县红十字会在此呼吁,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捐献造血干细胞队伍中来,让爱心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