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红十字会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

发布时间:2017-01-19发布者: 浏览量:
    近日,湖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市红十字会报送的《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充分发挥人道助手和服务民生作用》专报信息上分别作出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俊批示:红十字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也有成效,要持续深化。市委副书记金建新批示:“四个坚持”的抓手很好,要进一步认真总结;要通过总结,发现规律,找准短板,精准发力,把全市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做的更好。副市长李建平批示:成绩可喜可贺;继续努力。副市长闵云批示:近年来,市红会秉承了红会精神,保持工作定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打造了湖州红会的品牌、特色和在全省的影响力,工作成绩要好好总结!先进典型以及特色工作要好好宣传! 

    2016年,湖州市制定出台了《湖州市红十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吴兴区创建为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连续第六年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10.52万人。积极实施浙江省探索人道法项目试点工作,推进探索人道法项目进学校进课堂,全市有12所学校开课,实现了全市各县区和各级各类学校“两个全覆盖”,承办了全省项目师资培训班和“探索人道法”项目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代表浙江省在红总会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办的探索人道法经验交流会上作工作交流。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服务G20•红十字在行动”,联合市司法局开展以“服务G20  心理辅导行”为主题的社区矫正心理巡回辅导月活动,对在湖监狱服刑人员进行摸排和团体心理辅导,开展安保一线民警的心理健康服务。在中心城区城市电视大屏滚动播放红十字相关公益宣传专题片;在《湖州广电报》每周开设“红十字在身边”专栏,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开设“红十字微课”,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宣传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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