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在延续——莲都区红十字会成功实现第二例眼角膜捐献

发布时间:2017-02-23发布者: 浏览量:






    在我们人生的旅途中,有一个不可置否的事实,那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死亡。或早或晚,或急或缓;也许是在预料中平静来临,也许是如急风暴雨般为我们的生命划上休止符。无论怎样,当我们的生命走到了终点的时候,是否我们就从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了呢?

    2017年2月19日,丽水市中心医院六楼肿瘤科,患者叶小雨经医院抢救无效,确认了心跳停止。在几天前,他的妻子联系了莲都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明了想要帮助病重的丈夫在去世后捐献眼角膜的意愿。他们也向红会工作人员表明了全家人一致同意患重病的家人捐献出有用的眼角膜让别人重见光明的意愿。但病痛无常,仅几天之后,患者就离开了人世。

    当天,莲都红十字会全体工作人员为逝世者默哀。随后由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医院的医生来为逝世的患者做眼角膜移除手速,按照正常的状况,捐献的两个眼角膜可以使三至四个人恢复视力,重见光明。

    目前,对捐献眼角膜志愿者的要求一般是年龄4个月至75岁,最理想的捐献者是60岁以下成年人;一般情况下,在死者死亡6小时内是摘除眼角膜的最佳时间,12小时为临界值;角膜捐赠手术通常情况下30分钟即可结束。角膜摘除后,会放在冰瓶中保存,随后,进入眼库进行进一步剥离手术,处理之后的角膜能在冰瓶中保存半年左右,当然,角膜越新鲜越好。随后,眼科医生会根据病人的先后顺序、轻重缓急来安排合适的受捐者。

    人体器官捐献是拯救他人生命的高尚行为,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但就目前的形式而言,志愿者的捐献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更多的患者在焦急和苦苦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人死为大,很多人希望自己能完整地来,完整地去,一旦缺失某一部分,就会走得不安心,或者是对死者的大不敬。这样的陈旧观念,成为我们人体器官无偿捐献工作中最大的障碍。

    其实捐献眼角膜的过程很简单,也不会伤害到死者的仪容,但很多人并不了解。

    长期以来,莲都区红十字会开展遗体(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工作,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器官捐献工作一直不曾停止,越来越多的市民,自愿加入到器官捐献的行列之中,以爱心和奉献,使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他们的精神,也深深地感动着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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