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宁波市红十字会在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举行以“感恩捐献、大爱无疆”为主题的缅怀祭奠遗体(角膜)与器官捐献者活动。
宁波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张明华出席活动,并代表市政府和市红十字会向所有捐献者及其家属的人道善举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捐献工作者、志愿者,以及一直以来关心支持遗体(角膜)与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2003年,我市正式实施《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为遗体角膜捐献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2008年,市政府出资在这里建成了浙江省首个遗体捐献纪念陵园;2010年底,我市作为浙江省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3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做好红十字生命关爱工作的要求。他指出,每年在清明时节,市红十字会都会组织缅怀祭奠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宣传人道捐献者的高尚行为,弘扬他们的大爱精神,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登记者行列中来,延续他们的爱心,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生命、无私奉献、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展现公民崇高的社会道德风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打造“东方文明之都”而努力。
活动仪式上,医学生代表向捐献者纪念碑敬献花篮;器官移植受者代表发言,感谢所有捐献者和捐献者家属,在生命尽头,献出如此珍贵的礼物,让他们得以重生;全体人员向人道捐献者行礼默哀、敬献白菊,并瞻仰了纪念墙上捐献者的生平遗像,表达对人道捐献者的深切怀念与哀思。
活动由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金黎萍主持。遗体(角膜)、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移植受者、红十字志愿者、医务人员、医学生,移植医院、遗体(角膜)接受单位、市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等200余人参加纪念活动。(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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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宁波市已登记遗体(角膜)、器官捐献志愿者2700多人;实现器官捐献129例、角膜捐献162例、遗体捐献72例,捐献总量位于全省第一,挽救了370多人的生命,使300人复明。
他们是遗体(角膜)与器官捐献的先行者和倡导者,他们中有第一例遗体捐献者江敏、新宁波人第一例器官捐献者孙永海、第一例生前登记身后器官捐献的老党员陈财龙、被网友尊称为“天使奶奶”的胡秀芝、因车祸离世的11岁女孩陈语涵、履行美丽约定的角膜捐献者梁梅宁、肝移植患者身后捐献角膜的翁伟斌……他们生前来自各行各业,他们或许很普通,但都选择了身后馈赠给医学事业或他人一份生命的礼物,展现了人性中最耀眼的光辉,成就了他们不平凡的人生。
人体器官捐献项目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团体还先后被市政府评为“宁波慈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