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2日下午,丽水市红十字会召开三届五次理事(扩大)会议,副市长卢彩柳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理事单位理事、理事候选人、社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等7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吴郁郁主持。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6年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对2017年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2016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定位、突出重点、积极作为,在做好“三救三献”核心业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母婴平安”工程、“幸福天使红十字救护站”建设等卓有成效的特色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充分肯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报告,更换(增补)了部分理事,对执委会主任、社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进行了调整。会议一致同意聘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葛学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远担任名誉副会长,选举副市长卢彩柳担任市红十字会新一任会长,同时改选和增补了部分副会长。
卢彩柳副市长在讲话中对市红十字会2016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担任市红十字会会长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红十字工作,她强调指出,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人道领域助手作用。各级红十字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在开展人道救助、参与救灾救援、实施救护培训、倡导关爱生命等领域的特长和优势,积极搭建人道公益平台,广泛动员社会爱心力量,在助推民生改善、促进绿色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二要牢记宗旨,发挥特色,打造优质人道品牌。各级红十字会的重点,要落在“政府想要办、群众需要办、红十字会有能力办”的人道事业上,要精心设计服务载体,加强完善“一县一品”建设战略,把工作做精、做细、做透,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服务品牌。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位理事主动参与、广泛动员,进一步加大支持和落实力度;三要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切实加强新修订《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按照打造“法治型、服务型、创新型、枢纽型”红十字组织的要求,推进机制创新,激发组织活力,注重加强县级红十字会、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增强红十字会的社会执行力、公信力和感召力。
会上,还对2016年度县(市、区)红十字会重点工作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并表彰。 (叶青华 陆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