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城东街道红十字会依法选举产生浙江红十字会系统首个监事会

发布时间:2017-09-22发布者: 浏览量:

    9月18日下午,温岭市城东街道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市镇(街道)红十字会建设现场推进会顺利召开。会议上,城东街道回顾总结了近年来该街道红十字工作的成绩,明确今后五年红十字工作的主要任务。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城东街道红十字会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受监事会监督。监事会的成立,对于各级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城东街道红十字会监事会是台州红会系统内第一个依法选举产生的监事会,也是浙江省红会系统内的首个监事会,走在浙江前列,具有示范意义。

    据悉,温岭市城东街道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由 3人组成,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监事长由人大城东街道工委副主任颜云才担任,另外两名监事分别是城东街道财政所所长陈丽萍和城东街道纪工委委员王丹凤。监事会人员热心红十字事业,在政务,财务,法律方面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其监督作用颇具实效性和公信力。

    会议当天召开了城东街道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探讨了有利于基层红十字会发展的长效监督机制,旨在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为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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