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红十字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8-04-26发布者: 浏览量:






    4月25日,杭州市江干区红十字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省红十字会七届二次理事会议和市红十字会十届六次理事会议精神,部署2018年全区红十字会工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朱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阿斯古丽,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组吴庆峰组长、区红十字会监事会王文彪监事长、区属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省市红十字示范学校分管负责人、各街道红十字会秘书长、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等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举行“我是红会人”主题宣誓,理事、会员面向红十字会会旗庄严承诺:我是红十字人,热爱红十字事业,遵守红十字会法,执行红十字会章程,高举红十字旗帜,弘扬红十字精神,践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关爱生命,保护健康,维护尊严,为促进和平进步事业而不懈奋斗!

    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方虎传达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振鹤,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成岳冲,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陈红英在省市红十字会理事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秋萍代表常务理事会向理事会作年度工作报告,张秋萍在报告中指出:2017年江干区红十字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红十字会的关心帮助下,在各位理事和理事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秉承 “拉高标杆、弘扬人道、汇聚爱心、精准服务”发展理念,圆满完成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民生实事工程、红十字基层博爱行、“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区”复评等理事会制定的各项年度目标;2018年,全区红十字会系统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红十字会“三个试点”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坚持依法治会、依法兴会,主动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江干建设“世界名城首善之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朱君充分肯定了全区红十字会系统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聚焦新时代党建新要求,提高红十字会政治站位。新时代全区红十字工作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和志愿者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科学体系和精髓要义,以矢志不渝的忠诚之心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群团组织。二是聚焦新时代改革新要求,夯实红十字会基层基础。紧扣“红十字参与养老服务”、“红十字强基工程”、规范会员管理等三项省级试点工作目标要求,依法治会、依法兴会、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在更高水平、更高标准、更深层次上推进我区红十字事业发展。三是聚焦新时代民生新述求,提升红十字会服务能力。要精准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健康江干建设、人道救助、弘扬人道等领域的新要求、新需求,倾听百姓诉求,传递人道温度,认真履行“三救三献”等法定职责,在人道领域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独特优势和作用。四是聚焦新时代城区国际化,彰显红十字会责任担当。主动对标“城区国际化”,以“党政需要干、自身有能力、群众有需求” 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省、市、区三级共建的“红十字主题公园”项目,在公共场所有序推进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置,为江干区建设国内一路现代化中心区、高水平打造“世界名城、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7年《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江干区红十字人道救助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20118年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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