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红十字会召开三届六次理事(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8-09-04发布者: 浏览量:

    8月23日,丽水市红十字会召开三届六次理事(扩大)会议。经市委同意,会议聘请市委书记胡海峰、市长吴晓东担任丽水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名誉会长。副市长卢彩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丽水市红十字会三届六次理事会工作报告、丽水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报告、丽水市红十字会会员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更换部分理事等决议。

    2017年,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聚焦困难群众,认真开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推进红十字事业取得新发展。在一年一度“博爱送万家”活动中,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共筹资107.36万元,慰问困难群众3952户;认真实施“母婴平安”项目,救助外来贫困家庭孕产妇256人,发放救助金42.12万元;培训救护员8788人,普及救护知识54262人次,分别占户籍人口的0.33%和2.05%;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2例,器官捐献3例、遗体捐献3例、角膜捐献4例。

    卢彩柳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有新提升,尤其在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联动考核机制、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全面进入市直机关等工作上抓出了亮点、创出了特色,很好地扩大了红十字会的影响。就下一阶段如何更好地做好红十字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红十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以“丽水之赞”为精神激励,进一步明确新时代红十字会工作的方向、目标和举措,在各项工作中积极作为,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二是要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重要作用。要围绕“两强三提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注重业务能力提升,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重视会员建设,切实发挥好理事的作用;三是要提高公信力,不断筑牢红十字事业的磐石基础。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切实加强对新修订《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要强化舆论宣传,传播红十字正能量,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叶青华 陆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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