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已于2018年7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能全面了解理解《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相关内容,8月28日,景宁县红十字会组织干部对《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原文进行了认真解读,并就涉及红十字相关条款进行了分析。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一致表示,将以此次修订的《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为契机,努力切实抓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大力彰显“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践行“百姓有所需、政府有所想、红会有所为”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继续认真开展好红十字“博爱百村行”活动和“关爱老人从头做起”免费理发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让我们的志愿服务能发光、出彩,让更多的人能为我们的志愿服务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