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红十字会首创全国红会系统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机制

发布时间:2018-09-30发布者: 浏览量:

    上虞区红十字会紧抓今年省红十字“强基工程”试点和年底区本级红十字会换届的契机,大胆探索,创新红会组织建设格局,建立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机制,理顺组织建设体系,夯实红会组织基础。

    一是制定出台代表产生办法。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绍兴市上虞区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包括会员代表名额及构成、会员代表的产生程序、会员代表的权利义务等,《办法》特别对会员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会员代表规模总量作了具体明确,并充分考虑代表的社会性、广泛性、代表性,对代表结构比例作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同时明确会员代表的权利、义务、任期以及资格取消。

    二是推行自下而上逐级换届。为保证区红十字会与乡镇、学校、医院等基层红十字会换届的一致和同步,推行“先基层再区本级”的逐级换届模式,在区本级换届前要求基层红十字会先行换届,确保组织网络健全完善,组织体系严谨规范,为今后全区红会系统同年逐级换届打下扎实基础。

    三是召开各级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遵循“依法建会、依法治会”原则,在章镇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区各乡镇街道、学校、医院红十字会全面依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目前为止,乡镇街道换届工作已进入尾声,学校、医院换届正在进行中。

    四是首创会员代表依法选举产生机制。创新出席区红十字会会员代表的产生模式,先行将出席区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进行分配,在乡镇街道、学校、医院红十字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依法选举产生,这在全国红会系统尚属首创。(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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