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红十字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事宜的通知》,推出了针对“两捐”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关爱政策。
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明确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有关事宜的通知
金市教基[2019]2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红十字会:
人体器官捐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以下简称“两捐”),是挽救垂危生命,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崇高事业。为促进我市“两捐”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切实解决“两捐”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体现党委政府的人道关怀,现就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本通知要求帮助的对象为: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适龄子女。
二、捐献者适龄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采取“自愿、相对就近”原则,经监护人申请,由当地红十字会和教育局共同核验捐献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各地相关部门要积极为“两捐”人员子女入学创造条件,加大教育帮扶力度,确保每位捐献者适龄子女顺利入学。同时,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红十字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