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规定的通知》,以及浙江省红十字会、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关于开展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5日至7日,省红十字会联合省卫生厅组成三个检查组,分赴杭州、宁波等8个设区市的8个县(市、区),进行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专项检查评估。
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高翔,执委会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韩金海,赈济救护处处长王文伟分别率队检查。
检查组所到之地,分别听取设区市及被抽查县(市、区)红十字会对所辖冠名医疗机构检查情况的汇报,并对照总会文件和检查评估细则,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人员访谈考核等形式进行检查。重点针对组织建设、冠名管理、红十字捐赠经费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五个方面进行了检查评估。在检查结束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通报了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的初步意见。
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指出,从总体来看,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对于开展红十字工作比较重视,活动管理较规范,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不少工作亮点。他希望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今后要继续增强红十字身份意识,彰显特色,发挥优势,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