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授予99个城乡社区、99个学校、100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5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9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其中,我省15个单位入选,包括4个城乡社区、4所学校、4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
城乡社区
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绿园社区
长兴县虹星桥镇宋高村
舟山市普陀区白沙岛管委会白沙港村
龙泉市龙渊街道城东社区
学校
杭州市青蓝小学
嘉兴大学医学院
浦江县园区小学
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
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博爱志愿服务中心
绍兴市红十字极客桥无人机救援队
衢州市先锋红十字应急救援队
温州医科大学生命之光器官捐献公益中心
机关企事业单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
台州市红十字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