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的通知》,确定6项社会事务纳入白名单,并进一步明确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工作要求。
其中,在“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中明确,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疾控局、省残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配合,在中小学校、校内食堂超市、相关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健康宣教等形式,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应急救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

《通知》提出:
严格白名单管理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全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各市、县(市、区)一般不再另行制定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
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确有必要临时增加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其中市县两级新增事项需经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核准,且不得突破当年本级计划总量。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含创建)、竞赛活动等事项,按相关规定落实分类报批,规范实施。
统筹规范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管理职责。
各事项牵头实施单位提前1个月将方案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倡导将进校园事项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机融合,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延长时间,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将完成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杜绝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
每所学校每学年社会事务进校园不超过6项。
强化工作监测
要畅通社会事务进校园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跟进掌握监测点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学期内每月监测一次进校园事项、收集一次问题线索、评估一次事项开展质效,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提升。
要充分听取基层学校和教师意见,及时停办师生、家长强烈反感的事项,严防因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实施不到位加重师生负担、引发重大舆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推进治理工作见行见效。
来源:浙江发布、教育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