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献”工作“怎么看”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3-25发布者: 浏览量:

3月21日下午,2025年全省“三献”工作交流会在杭州召开。会议回顾总结我省“三献”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剖析当前我省“三献”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推动“三献”事业高质量发展。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孚传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两捐”中心作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和无偿献血工作2024年总结和2025年工作部署,省OPO中心(省人体器官获取服务管理中心)通报2024年工作情况,宁波市、衢州市、长兴县、东阳市红十字会和金华市卫健委先后作交流发言。

宁波市红十字会

衢州市红十字会

长兴县红十字会

东阳市红十字会

金华市卫健委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省“三献”工作成绩喜人,地方法规保障有力度,政策制度引领有效度,发展态势好,工作亮点多,先进典型强,走在全国前列,有力维护和促进了全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但当前我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面临“大事业”与“小机构”的体制矛盾十分突出等六个方面矛盾,无偿献血工作存在工作达成度、紧密度、黏合度不够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直面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进“三献”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磨砺深化改革的“矛”,又炼就佑护改革的“盾”,两者一体推进、一体发力,努力实现“三献”事业高质量发展。

要聚焦依法履职,磨砺打造体制机制改革之“矛”,要聚焦触达群众,磨砺深化有效动员之“矛”,要聚焦能力素养,磨砺提升专业赋能之“矛”,要聚焦社会关切,磨砺强化公开透明之“矛”,深入破解问题,推动事业发展。

要坚持依法捐献,以法治为“盾”,维护“三献”事业朗朗晴空;要坚持制度建设,以规范为“盾”,走稳“三献”事业光明大道;要坚持伦理原则,以初心为“盾”,确保“三献”事业服务人民。

各市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和部分县(市、区)红十字会以及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省OPO中心负责人,各移植医院、遗体(组织)接受单位负责人,志愿者、协调员代表等120余人参加会议。

数据链接:

2024年,全省累计实现造血干细胞血样入库13万人份,新增入库10854人份。截至2024年底,全省历年累计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1147例,当年实现163例,年捐献数创历史新高;累计实现器官捐献2713例,当年捐献315例;累计接受遗体1695例,当年接受249例;累计接受角膜3037例,当年接受381例;累计接受脑组织489例,当年接受75例;累计接受硬脑膜44例,当年接受9例;累计完成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362082人,当年登记204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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