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护相关内容写入浙江这部重要《条例》!

发布时间:2024-06-13发布者: 浏览量:

5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将应急救护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位于“第五章 公共服务”中“第四十六条”。《条例》要求,“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加强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置和管理,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水平。”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应急救护工作。2021年9月省“两办”出台《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9家省级部门(单位)统筹推进全省应急救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浙江省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59.82%,应急救护持证率达到7.51%,公共场所AED配置达到3.06台/万人,乡镇(街道)应急救护培训基地覆盖率达71.48%,“人人学急救”的氛围十分浓厚,主流媒体报道我省成功施救案例超过280例。

今年,省政府将“在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1万台、培训应急救护人员5万人以上”列为民生实事项目。全省红十字系统将以高标准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为切入口,持续推进“救在身边”专项行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普惠的公共服务,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在浙江,已有数百万救护员、应急救护师、红十字工作者活跃在应急救护一线,织成遍布城乡的防护网,绘就共同富裕的安全底色,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有救护员出手施救,正在落地生花,从愿景变为实景。


《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点击,可以查看《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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