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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4日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浙江省红十字会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踊跃捐款。由于银行和邮局等中介机构没有向我会提供有关捐赠人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完整信息,致使大量已开出的捐赠收据无法及时寄送到捐赠人手中。此外,还有部分已寄出的捐赠收据由于捐赠人地址不详或变更而被退回。为此,我会希望有意取得捐赠收据的捐赠人能够通过以下步骤向我会索取:
1、将捐款时的银行回单或邮局回执复印;
2、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接收收据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3、将复印件传真至我会,传真:0571-86465640,86466692。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1-86465640、86466695。
浙江省红十字会财务科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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