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募捐救助工作,积极支援灾区建设,切实维护红十字会的公信力,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抗震救灾期间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特制订此规范。
一、提高认识,积极工作。抗震救灾是我省各级红十字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任务。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发扬艰苦奋斗作风,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坚持
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人道救助工作职责。
二、遵纪守法,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做到公开、高效、诚信。
三、廉洁自律,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救灾。尊重捐赠者意愿,坚持专款专用。工作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努力打造节约型社会。派驻灾区工作的干部要作风朴素,谦虚谨慎,克服一切困难,深入灾区一线,体察民情,了解需求,做好灾后重建的有关工作。
四、讲求团结,协调一致。一切从抗震救灾工作大局出发,与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分工合作,机关各部门之间、省红十字会与市县红十字会之间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重要信息。
五、认真负责,文明礼貌。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要认真负责,服务要热情周到,态度要和蔼可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真心实意尊重捐赠者、尊重志愿者、尊重救助对象。
浙江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