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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红十字会要求各地严格做好


地震募捐款物管理、使用工作

(2008年05月21日)


 


  5月20日,省红十字会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委“5·19”常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募捐救灾及募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有关工作。

  会议提出,下一步全省红十字系统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精神,立足长远,定点对口,集中力量支援四川广元灾区。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募捐力度,为灾后重建积蓄力量。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款物使用情况,传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宣传志愿者的无私奉献精神。

  会议强调:要严格做好地震募捐款物管理、使用工作,尊重捐赠者意愿,体现红十字精神。捐款人有意愿采购紧急物资的,在接受捐款后要立即组织采购,及时发送灾区;用于灾后重建的款则要妥善保管,等待当地统一规划后执行。各级红十字会要对灾民和捐赠人负起责任,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要经得起监察和审计。此外,日前社会上已出现红十字会网站被黑客攻击、捐赠帐户被篡改,假冒红十字志愿者募捐,以募捐名义进行短信欺诈等事件,各级红十字会要严加防范,一旦发现此类事件,立即向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省红十字会通报。

  会后,省红十字会立即向各市、县(市、区)红十字会下发了《关于严格做好5·12地震募捐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及《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