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多月前,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地震,伤亡惨重,灾情牵动着绍兴人民的心,绍兴人民的捐赠热情空前高涨。一个月来,市红十字会全体工作人员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依法接收捐赠款物,为增强捐赠工作的透明度,市红十字会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从10元到108万元,从一支铅笔、一包纸巾到200万元的睡垫,无不凝聚着绍兴人民浓浓的爱心。为切实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提高抗震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特制定了《绍兴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捐赠管理制度》。《制度》规定,收到捐款后,必须向捐赠者出具由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对无名捐赠的,要以“无名氏”为捐赠人开具“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对募捐箱捐赠的,实行定期开箱,开箱时,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清点后开具“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统一进入财政专户。对捐款者进行登记造册,当日做到现金、支票、发票金额和登记核对无差错,并于次日将捐赠单位和个人名单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公布。同时,向捐赠者出具捐赠反馈单,提供公开方式和监督电话,接受查询和监督。
在资金的拨付中,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或捐赠者意愿进行。对捐赠定向使用资金的,要求填写《定向捐赠意向书》,说明救助的对象和用途。目前,在市红十字会本级接受的1759.84万元捐款中,定向捐赠的就有908.12万元。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形成了制度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纪律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