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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落成开放



(2008年04月17日)


 

   3月28日,我省首个遗体捐献纪念陵园在宁波镇海大同公墓落成。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国强,宁波市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等参加落成仪式。该陵园占地面积1300多平方米,为遗体、角膜(眼球)捐献者亲属、志愿者及社会公众进行缅怀、凭吊、追思提供了场所。

  宁波市于2003年颁布实施《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由市和县(市)、区红十字会承担遗体捐献的日常工作。目前,遗体捐献登记志愿者已有168人,12人实现捐献,8人实现角膜捐献。角膜移植实施7例,使14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