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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绍兴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08〕9号),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红十字会工作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关心、支持红十字会工作,进一步推动红十字事业全面发展。
《通知》明确规定,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市实际,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要在2008年8月底前全面理顺管理体制。理顺后,县(市、区)红十字会由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列入当地群团机关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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