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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10月25日下午,绍兴市红十字会、绍兴市学校红工委在绍兴市高级中学召开了全市学校红十字工作会议,学校红工委的全体理事,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市属21所建立红十字会组织的试点学校领导参会,绍兴市教育局普教处处长、市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国俊主持会议。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市学校红工委副主任石云珍在会上就《红十字法》、《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精神作了宣传,具体部署了我市学校红十字工作。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宋梅玉在会上介绍我市红十字理顺体制以来的工作进展,并向学校红十字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第二,加强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我市红十字青少年队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红十字会组织。2007年底以前,先在市区选择8至10所学校建立红十字会试点学校,各县(市、区)在2至3所学校建立红十字试点学校,按照《红十字会法》和《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要求认真做好师生的申请入会,登记等组织管理工作,争取在2008年底以前,全市学校红十字建会率达到学校总数的80%以上;第三,将红十字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他们的第二课堂,培养他们乐于助人、乐于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第四,根据红十字“博爱、人道、奉献”的精神,要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组织在学校教育中的优势,共同推进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开创我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新局面。
最后,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副局长,学校红工委主任陈伯怀对全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是要正确认识学校红十字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学校红十字会是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在学校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对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很有必要、很有意义。二是要建章立制,有计划的加强组织建设。各单位将红十字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设计各种活动,保障措施、工作经费等要到位,让学校红十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三是要与学校工作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红十字工作与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向学生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强学生扶贫帮困的思想教育。二是红十字工作与学校安全工作相结合,加强自救自护知识的宣传。三是红十字工作与学校生命教育相结合。提倡热爱生活、珍爱生命教育。四是红十字工作要与学校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强学生沟通能力的培养,提高社会责任感。最后,陈伯怀主任再次强调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教师要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提到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按照《学校红十字工作规则》,积极开展学校红十字工作。
会议同时布置了绍兴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毛源昌杯”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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