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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社区服务



(2007年09月06日)


  
  近日,绍兴市红十字会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8月中旬,市红十字会连续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创建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中心的通知》、《关于表彰绍兴市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中心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积极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争创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中心。8月21日,市红十字会在绍兴县安昌镇人民医院召开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现场会,介绍有关工作经验,探讨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并就下一阶段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

  省红十字会副秘书长韩金海亲临现场指导工作。他指出,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是政府社区服务工作的补充,具有重要意义。社区红十字建设要以服务网络建设为依托,争取政府支持,突出红十字的品牌特色。要发挥志愿者作用,以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绍兴市的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统筹规划,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到2010年,市、县(市、区)要全部达到绍兴市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基本标准。从2007年起,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要组织各乡镇(街道)申报创建绍兴市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示范中心,通过检查考评,全市每年要有10个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绍兴市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中心;力争在2010年有50个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绍兴市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中心,各县(市、区)力争创建成为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单位。

  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措施是:一、争取各级领导重视,把创造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中心工作纳入各级红十字会的重要工作日程;二、建立服务示范中心,以绍兴县安昌镇社区红十字服务中心为典型逐步推开,充分依靠社会力量,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困难救护、医疗救助等人道主义工作;三、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加大宣传创新力度,积极推进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救护培训工作,不断拓展红十字服务领域,开拓筹资渠道,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建立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的社会红十字救助、互助、健康服务网络。